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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耀祺先生
周耀祺先生

加多利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經理;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HKICPA) ;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主修會計),正於香港中文大學修讀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從事審計多年的會計師,尤善協助中小企業解決會計及稅務問題,並為香港特區政府旅遊事務處委任就「美食車先導計劃」提供顧問意見。

文件要項要清晰 免墮陷阱

2019-09
     最近政府新公佈的條例,定明所有公司必須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不論你是頂手生意的初創業者或早已是老闆行列的朋友都應注意。
     此外,有關營運業務的稅項,如說只有利得稅都是騙你的,要對不同稅項有清晰的了解,切勿掉易輕心,免誤墮陷阱。
 
最新實施「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生意轉讓的模式愈趨成熟,不少頂手生意的創業者都埋首思考銷售手法,以賺取最大利潤。然而創業者也需密切留意政府法例條文,以免誤中陷阱。
     Ronald表示最近政府修訂的《公司條例》(第622章),規定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公司須取得和保存實益擁有權的最新資料,以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供執法人員查閱。意指香港公司須指定一名代表擔任聯絡人,向執法人員提供與登記冊有關的資料和協助,而指定代表必須是居於香港的人士,該公司的股東、董事或僱員,公司亦可委任會計專業人士、法律專業人士或信託或公司服務持牌人為指定代表。
如公司沒有遵從規定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該公司及其每名責任人可在定罪後各被處罰款最高港幣25,000元,另每日各被處罰款港幣700 元。

如公司持有任何物業,並以之賺取租收入,均須連同年淨利潤同時繳稅。

 

不同稅項  要知清楚
      創業者在搞生意時,要注意不同的稅項,以免誤中陷阱。Ronald指出創業者經營生意時,要注意不同的稅項,例如利得稅,是指凡在香港經營任何業務而獲得於香港產生或來自香港的所有利潤,均須繳稅,現時利得稅的稅率為年淨利潤之16.5%;物業稅,是指各本港土地或建築物的擁有人之租金收入上所徵收的稅項,如公司持有任何物業,並以之賺取租收入,均須連同年淨利潤同時繳稅。
        Ronald提醒初創業者,受薪的董事,也同為受雇工作的人士,同樣須繳薪俸稅。他更分享:「有意進行生意轉讓的朋友要留意,基本上不須付額外的稅項,只有生意轉讓文件的印花稅。」
      不少初創業者在開業初期,專注了在策劃銷售手法及宣傳定位,或許忽略了繳稅的事項,Ronald表示逾期繳稅,稅務局將徵收5%的附加費;如到期日起6個月尚未付款,將再加徵10%(包括5%附加費在內),稅務局更可向區域法院申請就逾期稅項向稅務違規者提出民事管轄權訴訟。
      初創業者開業前,應好好了解營運生意的文件及稅項,切忌只埋首生意的銷售手法及宣傳定位,以免誤入「創業陷阱」。
      特別一提,因胡亂抗辨或瞞稅,最高刑罰是所瞞交稅項的3倍或被判處3年監禁,切勿以身試法。